1. 文章探讨了 accountability(问责)的限制,认为过度要求问责可能会对被问责者造成伦理上的问题。
2. 传统的会计实践和管理会计实践被批评为过于狭隘,无法体现人类的相互责任和身份。因此,一些学者提出了更全面的问责方式,如社会和环境报告等。
3. 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要求更多的问责是合理的,但文章提醒我们要意识到问责本身存在着限制,并且这些限制可能对被问责者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该文章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即更多的问责制是否总是可取的。然而,它存在一些偏见和不完整的考虑点。
首先,文章似乎将所有对问责制的呼吁都归结为对股东利益的关注,而忽略了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或未来世代)也可能需要更多问责制。这种偏见可能源于作者对文献调查不够全面。
其次,文章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例如,在讨论“道德暴力”时,作者没有给出任何实际案例或数据来说明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并且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这使得读者难以判断作者所说的是否真实可信。
此外,文章没有探讨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负面影响。例如,在某些情况下,过度强调问责制可能导致人们过分担心自己的行为被追究责任而不敢采取必要的行动。此外,如果企业过度强调问责制而忽略了其他价值观和目标,则可能会导致员工士气低落、创新能力下降等问题。
最后,文章没有平等地呈现双方观点。虽然文章提到了一些批评现有会计实践的文献,但它没有探讨这些文献的反对意见或其他可能存在的观点。这种片面报道可能导致读者对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
综上所述,该文章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但存在一些偏见和不完整的考虑点。为了更好地理解问责制的局限性,需要更全面、客观地探讨各方观点,并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负面影响。